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等文件要求,经个人申请、团支部推荐、团委考核,现将拟发展团员公示如下:
公示期(3天):2024年4月13日至4月15日
受理人:程千
受理地点:惠和楼311
受理电话:18210790521
E-mail:66220578@qq.com
本公示发布后,全院师生对以上同志如有不同意见,请在4月15日前通过电话、亲访、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指定受理人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
共青团辽宁工大测绘与地理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