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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问》连载(53) | 如何理解完善协商民主体系?

作者:时间:2023-08-27点击数: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完善协商民主体系,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健全各种制度化协商平台,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这为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发展协商民主指明了方向。对此,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完善协商民主体系是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的必然要求。协商民主是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设计,同选举民主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共同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特点和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经验和规律,就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形成中国特色协商民主体系。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党将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完善协商民主体系、加强协商民主建设,有利于扩大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更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利于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化解矛盾冲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有利于发挥我国政治制度优越性,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完善协商民主体系,必须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各级人大在重大决策之前要根据需要进行充分协商,更好汇聚民智、听取民意,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各级政府要围绕有效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加强协商,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人民政协要充分发挥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广泛凝聚共识,不断提高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人民团体要围绕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开展协商,更好组织和代表所联系群众参与公共事务,有效反映群众意愿和利益诉求,发挥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基层协商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稳步开展协商,更好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探索开展社会组织协商,更好为社会服务。要注重统筹各种协商渠道,发挥各自优势,做好衔接配合。

完善协商民主体系,要进一步健全各种制度化协商平台。加强政党协商,要完善协商的会议形式、约谈形式、书面沟通协商形式,完善民主党派提出建议制度,健全协商保障机制。开展人大协商,重点要深入开展立法工作中的协商,发挥好人大代表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鼓励基层人大探索协商形式、丰富协商内容。推进政府协商,要探索制定并公布协商事项目录,增强协商的广泛性、针对性,完善协商机制。完善政协协商,要明确协商的主要内容,完善政协会议及其他协商形式,加强与党委和政府工作的有效衔接,加强人民政协制度建设。做好人民团体协商,要完善人民团体参与各渠道协商的工作机制,有序组织和引导群众开展协商。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重点地稳步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协商。要健全党和政府与相关社会组织联系的工作机制和沟通渠道,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开展协商。

新时代新征程,要按照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协商民主体系,深入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切实提高协商民主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注入新的活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更广泛地凝聚智慧和力量。

注:转自学习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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